荷兰将三件非法运走的文物归还埃及


近日,荷兰向埃及归还了三件从非洲国家非法出口的考古文物,其中包括一幅伊希斯女神的画像。

荷兰 归还了近日从非洲国家非法出口到埃及的 三件考古文物 。向埃及驻荷兰大使哈特姆-埃勒萨耶德-穆罕默德-卡迈勒丁移交这三件文物的是政府信息和遗产监察局文化遗产首席监察员劳伦斯-舒腾Laurens Schouten)和国家警察局负责艺术品和古董犯罪的莫里斯-史蒂文斯(Maurice Stevens)。外交部国际文化合作大使 Dewi van de Weerd 也出席了会议。在荷兰警方、荷兰公共服务部门、政府信息和遗产监察局、荷兰外交部以及多位埃及和荷兰专家的共同努力下,三件文物得以归还。所有文物均由其所有者自愿移交归还。检查局表示,归还这些文物标志着荷兰和埃及当局在保护和保存文化遗产方面的密切合作。

这些文物是在数次调查中找到的。其中两件是底比斯 Ipethemetes 的陪葬品 shabti(小型雕像,是陪葬品的一部分),据信年代约为公元前 664-525 年(二十六王朝),另一件是伊希斯女神的绘画,年代约为公元前 30 年至公元 642 年(罗马时期)。- 公元 642 年(罗马时期)的一幅伊希斯女神画作于 2014 年后从埃及非法出口。在荷兰警方的调查下,这些文物在一家荷兰艺术品经销商的藏品中被发现。发现后,该经销商自愿将这两件文物移交给荷兰政府,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70 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措施的公约》,监察局现已将其归还埃及。第三件文物是公元前 170-45 年左右的木乃伊头像,多年来一直被荷兰收藏(但由于 是人体遗骸,荷兰选择不提供该头像的任何照片)。在与警方联系后,收藏者的继承人放弃了这件文物,并接受了归还。

检查局表示,这些考古物品对埃及的文化遗产非常重要。埃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但这些财富使埃及面临非法挖掘、盗窃和掠夺的风险。国际合作是消除这些威胁并确保非法出口文物回归原籍国的唯一途径。就两件被送回的文物而言,其原产地文件有明显迹象表明它们是非法出口的。

与荷兰一样,埃及也通过了教科文组织 1970 年《公约》,并制定了广泛的国家立法 来保护其文化遗产。1970 年《公约》要求各国对非法出口采取预防措施,开展国际合作打击非法贸易,并 鼓励从一国送回另一国。

在荷兰,海关当局、政府信息和遗产监察局以及警方密切合作,以实现这一目标。外交部从外交和国际合作的角度参与归还工作。博物馆和大学也通过确定文物的真实性及其文化和历史意义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检查团表示,归还这些文物有助于 “加强我们保护国家遗产和遵守国际公约的共同努 力,从而确保子孙后代能够享有这些遗产”。

荷兰将三件非法运走的文物归还埃及
荷兰将三件非法运走的文物归还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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