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非殖民化:归还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值得一个真正文明的国家去做


热那亚阿尔贝蒂斯城堡世界文化博物馆馆长玛丽亚-卡米拉-德-帕尔马(Maria Camilla De Palma)就文化非殖民化和艺术品回归原产国这一主题发表演讲。

这篇以文化非殖民化为主题的文章由玛丽亚-卡米拉-德-帕尔马(Maria Camilla De Palma,资深人类学家,拥有丰富的国际经验,包括与洛杉矶盖蒂博物馆和华盛顿史密森尼博物馆的合作,自 1991 年起担任热那亚阿尔贝蒂斯城堡世界文化博物馆馆长)撰写,曾以缩写形式刊登在《Finestre sull’Arte On Paper》第 1 期上,该期杂志就这一主题举办了一场辩论会,许多该领域的顶尖专家就这一主题发表了不同的观点(您可以通过此链接订阅该印刷杂志,该杂志每三个月出版一期)。今天,我们将独家全文刊登。

热那亚阿尔贝蒂斯城堡世界文化博物馆内景
热那亚阿尔贝蒂斯城堡的世界文化博物馆内部。照片热那亚博物馆

"为什么直到最近,非西方的文物显然应该保存在欧洲的博物馆中,即使这意味着在它们的原产国无法看到任何有价值的重要文物?

詹姆斯-克利福德,1985 年

对于那些在博物馆工作的人来说,尤其是在保存非洲、美洲和大洋洲非欧洲文物的博 物馆工作的人来说,今天关于文化非殖民化的辩论绝非新鲜事:自 1970 年以来联 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规定了为防止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和所有权转让而应采取的措 施,并且是打击非法贩运的国际关系的基础。意大利于 1978 年批准了该公约,公约(第 2 条)将非法贩卖界定为造成各国文化遗产贫乏的主要原因之一,并将国际合作视为保护所有国家资产的有效手段。我们还熟知 1995 年在罗马签署的《联合国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公约》,该公约旨 在通过制定共同的规则,有效地促进打击非法贩运活动,并促进送回和归还非法攫取的财 产,包括采取新的鼓励措施,如赔偿。公约》还规定(第 13 条),成员国之间可以通过个别协定来支持《公约》的实施。作为对教科文组织 1970 年《公约》的有限支持,欧洲共同体理事会于 1993 年 3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归还从成员国领土上非法移走的文物的第 93/7/EEC 号指示。各国主管当局之间的合作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为了便利追踪和要求归还非法移走文物 的程序,该指令概述了申请表(第 8 条)、向有关国家的国家当局发出行动通知、归还和赔 偿程序(第 9-11 条)的统一指导原则。

特别是在美国考古学和人类学领域,1990 年签署的《美国原住民墓葬保护和归还法》NAGPRA或 Native American Graves Protection and Repatriation Act),以及 1989 年之前的 《美国印第安人国家博物馆法》(MAIA),开创了博物馆与美国原住民关系的新纪元,赋予 了美国原住民在有证据证明属于其部落隶属关系的情况下,要求归还与神圣和秘密领域有 关的物品以及人类遗骨的法律权力。数年来,甚至包括意大利博物馆在内的欧洲博物馆都曾接待过原住民代表团的来访,他们在我们的藏品中发现了一些敏感材料,这些材料是征服者、传教士、旅行者、学者或盗墓者和探险家在数世纪以来的无数次科学、自然、军事和考古探险中进行掠夺、毁坏和抢劫的成果。马克龙委托编写的关于应归还的非洲文化遗产的报告,以示范的方式确定了应考虑的四类物品:《海牙公约》(1899 年)生效前军事占领期间攫取的物品;“科学考察 ”期间在非洲收集的物品;殖民政府官员捐赠给法国博物馆的作品;以及第一次非殖民化(1960 年对 17 个非洲国家而言)后非法获得的物品。

传统上,博物馆是以物品/作品/遗物形式存放知识的地方,在将知识与其生产者分离方面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但如今,博物馆可能不再是殖民政策和相关企业的帮凶,而成为在知识的占有、解释和拥有方面争夺权力的场所。

因此,我认为,今天的博物馆作为社会变革的场所,必须向权力下放的进程敞开大门,以改变几个世纪以来殖民主义和后殖民主义建立起来的平衡和安排:博物馆不能声称自己在获取政策方面是清白的,也不能声称自己在代表他者的实践方面是清白的。

丹麦博物馆将因纽特人的材料归还给他们的原住民,德国博物馆将毛利人的头骨归还给他们在新西兰的后裔,热那亚以我们自己的微薄之力将前西班牙时期的手工艺品归还给厄瓜多尔,这些只是归还做法的几个例子,这些做法正在成为欧洲文化博物馆--它们拥有非欧洲的藏品--希望解决其核心伦理困境的主流。

例如,1897 年英国士兵在今天的尼日利亚掠夺了贝宁城的珍贵物品,这些物品现在保存在汉堡的大英博物馆,或者保存在伦敦的著名的埃尔金大理石浮雕,如果我们谈论这些物品,讨论就会变得更加复杂:这个问题涉及到政治和经济性质的更加微妙的平衡,归还这些物品会引发一个危险的连锁机制,那些一直对世界的一部分拥有权力和控制权的人再也无法控制了,同时还有对这些作品的实际占有。

为了维持作品在欧洲博物馆和原产国博物馆中的不平衡存在(这是 “西方和其他国 家 ”世界观划分的结果),世界各地的一些博物馆馆长受到了大英博物馆等世界性百科 艺术博物馆的启发,认为这些世界性百科机构的藏品不是帝国的工具,而是传统的证 据;对他们来说,古代文物是世界性的公共遗产,应该由卢浮宫或盖蒂博物馆等世界性的百科全书式博物馆收藏,这些博物馆的使命正是收藏人类艺术/考古遗产的代表作,突出不同文化之间的联系,促进对普遍愿望的理解。

对他们来说,博物馆在没有文献证明其来源的情况下收购作品,决不是违反《国际博 物馆委员会伦理守则》(关于收购政策的第 2 条,《国际博物馆理事会博物馆伦理守则》), 而是违反了一个机构的世界观,因为该机构从一开始就肩负着为公众服务的任务,保证遗产 的保存、人类对知识的渴望和知识的获取。因此,对他们来说,教科文组织的政策和各民族国家支持归还原主国的法律助长了一 种民族主义文化,在这种文化中,文物被用来为一个国家服务。对他们来说,理想的做法是恢复过去的分赃习俗,即发掘伙伴--显然更强大--和东道国--显然更弱小--之间分享考古发现物,这种习俗自 20 世纪中叶以来就不再实行,因为它现在被认为是殖民时代的遗迹。显然,这一立场的目的是避免欧洲博物馆因躲在虚幻的世界遗产理想背后而遭到摧残。当然,古代艺术品和手工艺品是我们的共同遗产,需要我们以新人文主义的名 义,在我们都是移民和某个少数民族成员的无国界人类中,共同努力加以保护。我们必须努力加强边境管制,防止非法运输,进一步限制进口和购买没有申报来源的文物,使各国的国家法律更加平等。

在意大利,国际指令和公约被纳入2004 年文化遗产与环境法》第 75 至 86 条。特别是关于归还的第 75 条本身规定:

“1992 年 12 月 31 日之后从欧盟成员国领土上非法移走的文化财产应根据本节的规定 予以归还”。

"第 76 条最后规定,文化部确保与其他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合作,寻找和归还属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遗产的文化财产。

为了制止非法贩卖意大利和外国文化财产,博物馆和文物咨询委员会总秘书处与国防部, 特别是与保护文化遗产宪兵司令部密切合作。

所有相关机构都管理着一个门户网站 http://www.beniculturali.it/mibac/export/MiBAC/sito-MiBAC/MenuServizio/TutelaCulturale/,在该网站上,您可以找到在投诉和要求归还非法赃物时应遵循的操作指南。关于要求归还意大利境内但被其他国家非法窃取的物品的程序,该部利用了外交部的合 作。一个国家如果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归还非法留在意大利的资产,必须与外交部联系,特别是与负责追回非法出口艺术品的国家系统促进总局办公室联系。

送回或归还建立了新的行动背景,从而使艺术、考古学和人类学向更多的领域参与者开 放,拓宽了我们对过去的概念和解释历史的方式,并要求我们在世界观的分散化方面实现 重大飞跃。

事实上,归还工作的结果是信息共享、日常磋商和定期归还现行法律所涵盖的资料。这往往是一个建立关系的问题,需要在个案的基础上承认对方决定协议/交换最终结果 的合法性,而不是将这一过程视为材料、时间或信息的损失,相反,它是一个接受较少帝 国主义、更具包容性和更有基础的世界观的机会。

例如,马克龙委托编写的报告为这一必然漫长而复杂的进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起 点:除了确定需要考虑的资产类别之外,该文件还列出了归还进程所需的标准和时间框 架,但愿这一进程只能循序渐进,而且必须得到严格的历史和档案分析的支持。

对于意大利和那些曾有过辉煌殖民历史的国家来说,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但仅此一点就值得真正的文明国家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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