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克斯 "商标可能面临风险,因为这位匿名的英国街头艺术家在使用其作品图像的法律诉讼中败诉。该案始于两年前,班克斯与一家英国小公司Full Colour Black 对簿公堂,后者将著名的 "抛花者"形象用于销售贺卡(该公司的业务正是销售贺卡)。
经过两年的法律诉讼,判决于 9 月 14 日作出。简而言之,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裁定班克斯不能对该图像主张权利,因为他一直选择匿名,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该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商标和版权之间有一个微妙的区别: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商标,而要行使版权,作者必须声明自己是作品的所有人(因此,由于班克斯是匿名的,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对他的作品提出权利主张)。根据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论文,班克斯为了规避要求他匿名的版权法,让害虫控制办公室(处理他的关系的公司)注册了他作品的商标,以保护他的形象,但他从未将该商标用于商业用途(事实上这需要注册)。
班克斯 “不能被认定为无可争议的作品所有人”,欧盟知识产权局说,“因为他的身份被掩盖了,因此不能毫无质疑地认定艺术家拥有街头艺术作品的版权”。此外,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法官还指出,“班克斯选择匿名,在未经第三方许可的情况下在第三方的财产上涂鸦,而不是在画布上或自己的财产上涂鸦”。法官们继续指出,该作品第一次出现(在耶路撒冷的一面墙上)是在 2005 年,但在第二年,即 2006 年,该作品就已经出现在班克斯的一本书《墙与碎片》的封面上,法官们说,在这本书中,艺术家 “用积极的语言颂扬了不服从版权和商标法的美德”。
抛花者"于 2014 年被害虫控制办公室注册为商标。然而,2019 年 3 月,Full Colour Black 曾要求正式撤销该商标,理由是该商标是恶意注册的(即并非用于商业用途)。作为回应,班克斯于去年 10 月开设了一家名为 “Gross Domestic Products”(国内生产总值)的商店:这位街头艺术家当时曾表示,因为正在进行的法律诉讼而开设商店 “可能是最没有诗意的艺术创作理由”,他还补充说,“一家贺卡公司正在对基于我的艺术作品的商标提出异议,试图夺走我的名字,这样他们就可以合法地销售假冒班克斯品牌的商品”。
然而,欧盟知识产权局认为,此举会使艺术家的处境更加不利。事实上,在 Full Colour Black 将其用于明信片之前,班克斯似乎从 2014 年起就没有出售过任何带有 "抛花者“形象的商品。事实上,欧洲法律规定,如果在先商标的存在已被容忍了连续五年,在先商标的所有人就不能对其使用提出异议。因此,根据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说法,班克斯在 2019 年才开店的事实表明,”很明显,班克斯在 2014 年 Pest Control Limited 注册该商标时并没有使用该商标的意图“,他在 2019 年开始销售的商品只是为了不失去商标使用权而制作和销售的。”欧盟知识产权局解释说,“其意图并不是使用该商标提供商品销售并在市场上开辟出一片天地,而只是为了规避法律。这些行为违背了诚实做法”。
事实上,正如律师亚伦-伍德(Aaron Wood)向英国广播公司(BBC)解释的那样,现在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图像。Full Colour Black 的代理律师伍德指出,“班克斯的问题在于,要行使他的版权,他就必须走出阴影。他必须站出来说’我在这里,作品是我创作的’。要做到这一点,他就会失去自己的非形象。所以他不会这么做”。关于商标问题,伍德说:“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商标,班克斯的公司已经注册了他作品的商标。商标可以永久有效,是一种永久垄断。相比之下,版权只有一定的期限,班克斯要利用版权就必须摆脱匿名状态,而依靠商标,他就可以保持匿名状态并使用更长时间。但在我们看来,这样做是不对的”。
现在,Full Colour Black 已经对班克斯另外六件作品的商标提出了质疑,并有可能继续使用他的更多作品。“班克斯的整个商标组合现在岌岌可危,”伍德总结道。
图为《抛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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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克斯输掉商标官司:艺术家被指 "恶意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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