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德国一家博物馆 盗走了 一些重要画作,并用复制品替换,以便拍卖原件。这起案件发生在慕尼黑,9 月 11 日,慕尼黑地方法院以非法出售三幅画作并企图出售第四幅画作为由,判处该市一家机构(法院公告中未指明该机构名称,但德国主要报纸之一《南德意志报》称该机构为德意志博物馆)的一名 30 岁雇员一年零九个月的监禁,缓期执行。作为赔偿,法院下令没收 60617.90 欧元。
法庭说明中写道:"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这名 30 岁的男子受雇担任’慕尼黑一家博物馆藏品管理’的技术雇员。由于其职责所在,这名男子可以进入博物馆的储藏室,那里存放着被盗的画作。在此期间,这名前雇员首先交易了弗朗茨-冯-斯图克的一幅重要画作《青蛙王子的故事 》(Das Märchen vom Froschkönig),并在慕尼黑一家名为凯特尔(Ketterer)的拍卖行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举行的拍卖会上提供了原作。该男子谎称这幅画属于他的祖父母,因此以 4 万欧元的初始估价进行拍卖,并被一家瑞士画廊以 7 万欧元的价格买走。这名前雇员从这笔交易中总共获得 49 127.40 欧元,以现金支付。
博物馆被盗的另外两幅画作是爱德华-冯-格吕茨纳(Eduard von Grützner)的《葡萄酒的证明》(“Die Weinprüfung”)和 弗朗茨-冯-德弗雷格(Franz von Defregger)的《两个女孩在山中拾柴》(“Zwei Mädchen beim Holzsammeln im Gebirge”):通过同样的手段,被告分别获得了 4,490.50 欧元和 7,000 欧元。第四幅画作是 Franz von Defregger 创作的《Dirndl》,没有进行拍卖。
通过这三次非法拍卖,这名前雇员共获得 60,617.90 欧元,他用这笔钱偿还了债务,并为奢侈的生活方式提供了资金。判决书中写道:“被告无耻地利用了获得雇主建筑物押金的可能性”,"并出售了珍贵的文化物品,以确保独享的生活方式并炫耀自己。
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吗?显然不是:本案提出了几个问题。首先是安全问题:这个 30 岁的男子是如何不受干扰地从博物馆的储藏室中搬走多达四幅画作的?其次,拍卖行怎么可能没有人意识到作品的非法来源,尤其是在弗朗茨-冯-斯图克的作品中,销售卡上包含了详细的来源信息?事实上,拍卖卡上写明该作品来自布伦瑞克收藏家阿瑟-冯-弗兰凯的收藏(背面盖有收藏家的印章),后来传给了他的儿子卡尔-弗里德里希-冯-弗兰凯,后者也是一位艺术收藏家,拥有蒙克的《呐喊 》等作品,该作品于 2012 年在纽约苏富比拍卖行以 1.25 亿美元的价格拍出。
这件作品在公共数据库中无法找到:如果所有博物馆的作品都能以免费目录的形式出版,供所有人自由查阅,那么类似本案中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因为拍卖行犯错的余地会小得多 ,因为更容易核对作品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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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德国,他在自己工作的博物馆里偷窃画作并在拍卖会上出售。被判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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