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物馆#自拍#的自由:但这其实无助于知识的推广


文化法令》的一项措施规定,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可以在博物馆自由拍照。我们建议修订该条例。

上周五,部长会议通过文化 法令的第二天,我在整个意大利政府网站上搜索该法令的文本:这是浪费时间,因为事实上文本还不存在。伦齐政府只是发布了一份新闻稿,列出了法令中的措施。当然,如果在正式文本写好之前就发布新闻稿的做法成为伦齐政府的正式做法,那就没什么好说的:评论者(尤其是投票者)不得不根据不存在的文本来评论,而且没有人知道它们的最终版本会是什么样子。不过,就这样吧。

在此简要介绍一下已宣布的各项措施。首先是所谓的 "艺术基金"(artbonus),它将保证为决定资助公共文化资产的私人提供 65% 的税收减免。根据Tafter 网站上公布的法令草案所附的技术报告,预计这项措施将在四年内产生约 5000 万欧元的影响。这是一项有趣的措施,因为它最终为那些决定帮助公共遗产的人引入了税收减免制度。如果我们考虑到显然将由私营部门来决定资助什么,那么这项措施就不那么好了。反之,如果我们考虑到修复工程,则值得商榷:正如Kunst 的 Mario Cobuzzi 昨天也指出的,即使是 FAI 的 “Luoghi del Cuore”(意大利国家信托基金的 “心灵之地”),也应根据科学标准来选择要修复的作品,同时考虑到修复的优先顺序、资产类型、最需要维护的资产(不过,“伟大文化遗产项目战略计划 ”似乎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尽管如此,“艺术奖金 ”仍是一个折中方案,我们希望它能够奏效。我们拭目以待。

给歌剧基金会的 5000 万也是好的,旅游流动计划也是好的(希望该计划能着眼于可持续旅游,并如承诺的那样真正关注较小的中心:伟大的 “艺术城市 ”已经饱和),但我们不明白 “庞贝大项目总负责人 ”的 “专员权力 ”是什么意思(多年来,庞贝的管理者和专员轮番上阵,却没有取得任何重大成果)。更不用说我们已经广泛讨论过的将在总监两侧出现的伦齐式管理人物了。最后,是与我们Finestre sull’Arte 工作关系最密切的一章:关于文化资产摄影复制的章节。

政府发布的新闻稿是这样说的:“为非营利目的,如学习、研究、自由表达思想、创造性表达和促进文化遗产知识,对文化遗产图像的复制和传播实行部分授权自由化”。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喜欢的艺术品前自拍:我们只能希望这种做法不会对那些去博物馆参观艺术品的人造成困扰。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法令引入了在艺术品前拍照的可能性,那很好(当然,前提是参观者必须始终保持机智和敏感,不要过分利用这一机会,打扰他人):“社交奇才 ”们总是教导我们,众包是宣传某些东西(在我们这里是指博物馆)的绝佳方式。

然而,我想到了那些像我们Finestre sull’Arte 一样将文化遗产推广作为职业的人(在我看来,这更像是......职业的一部分,因为我在生活中也会处理其他事情),他们的工作必然要以盈利为目的。因为如果你决定专业地、认真地、严谨地从事遗产推广工作,首先你就必须支付费用。然后,一个行业必须有能力支持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我的意思是,遗产宣传营利是两个很容易共存的概念。通过我们的工作,我们宣传遗产:我们有一个每天访问量超过 1000 人次的网站(无论如何,我们的目标是在中短期内将访问量翻一番),我们在社交网络上拥有大量粉丝(仅在 Facebook 上我们就有 10 万粉丝)。想象一下,让如此规模的观众了解属于公共博物馆的作品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唤起人们的好奇心,意味着传播文化,意味着激励人们去博物馆现场观看作品,去参观展览,更广泛地说,去所有的文化场所。根据我们过去所做的调查,我们知道有很大一部分公众去博物馆是因为他们听从了我们的建议,或者是因为他们发现了我们的作品。

由于 “以营利为目的 ”的措辞,法令自动将我们排除在外。幸运的是,有些博物馆,如都灵玛达玛宫(Palazzo Madama)和布雷拉美术馆(Pinacoteca di Brera),已经允许摄影自由,正如弗朗切斯基尼部长在这条推特的回复中所说的那样。但也有许多博物馆没有采取立场。根据《乌尔巴尼法典》,为了在我们的网站上发布公共遗产作品的图片(即使是那些根据版权法属于公共领域的作品),我们必须向管理该作品的机构提出申请,支付特许费(这可一点都不便宜,而且会自动将我们的项目变成一笔巨大的开支:想想看,每集播客我们都要讨论一位艺术家的十件作品),等待回复(显然无法保证时间,而且这对网络来说完全没有效率)。对于网络用户来说,这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做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总是求助于外部链接。在Facebook上,发布艺术作品的图片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常态,而不是例外。

只要 “以营利为目的 ”的措辞从法令的最终文本中消失就足够了。因为从促进遗产的活动中赚钱是一回事,这对遗产本身也有好处。另一方面,将文化遗产与品牌或公司联系起来(如米开朗基罗的《大卫》武装广告)也是一回事。去掉 “以盈利为目的 ”的字眼,可以让那些以职业为目的的泄密者更加自由、平静,尤其是有效地进行泄密,而公共博物馆也可以从这种活动中受益。另一方面,我们仍然会迫使那些想通过遗产来推销产品的公司支付特许费,因为像武装大卫这样的活动既不是学习,也不是研究,既不是思想的自由表达,也不是遗产的推广。我们可以就 “创造性表达 ”进行争论,但只要对该规则加以限制,使那些真正有效地参与遗产推广的人不再受到限制,从而降低其活动的效率就足够了。因此,我们请求负责人考虑我们的建议:从法令的最终文本中删除 “以营利为目的 ”的措辞,并限定可以自由使用艺术作品照片的领域。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好的、现代的和明智的措施,我们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无论是推广者还是被推广者。



Federico Giannini

本文作者 : Federico Giannini

Nato a Massa nel 1986, si è laureato nel 2010 in Informatica Umanistica all’Università di Pisa. Nel 2009 ha iniziato a lavorare nel settore della comunicazione su web, con particolare riferimento alla comunicazione per i beni culturali. Nel 2017 ha fondato con Ilaria Baratta la rivista Finestre sull’Arte. Dalla fondazione è direttore responsabile della rivista. Nel 2025 ha scritto il libro Vero, Falso, Fake. Credenze, errori e falsità nel mondo dell'arte (Giunti editore). Collabora e ha collaborato con diverse riviste, tra cui Art e Dossier e Left, e per la televisione è stato autore del documentario Le mani dell’arte (Rai 5) ed è stato tra i presentatori del programma Dorian – L’arte non invecchia (Rai 5). Al suo attivo anche docenze in materia di giornalismo culturale all'Università di Genova e all'Ordine dei Giornalisti, inoltre partecipa regolarmente come relatore e moderatore su temi di arte e cultura a numerosi convegni (tra gli altri: Lu.Bec. Lucca Beni Culturali, Ro.Me Exhibition, Con-Vivere Festival, TTG Travel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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