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收藏家:艺术的救世主还是囚徒?


艺术品真的属于购买者吗?或者说,在它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它是否也属于承认它是见证的社会?从本质上讲,收藏家是艺术品的狱卒还是保管人?Federica Schneck 的文章。

在艺术史上,有些人物比其他人更像矛盾的存在,他们介于赞助人慷慨 银行家的严谨之间。他们不创作、不绘画、不雕刻,但如果没有他们,许多艺术品将永远不会存在,而许多其他艺术品也将在阴影中消失。这些人就是收藏家

收藏家既是救世主,也是狱卒。救世主是因为他在别人不买的时候买,因为他在市场尚未确定价值的时候冒险,因为他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狱卒是因为他在购买作品的那一刻,就 从世界中带走:不再是集体遗产,而是私人物品。从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馆到当代的基金会,这两极之间的张力--拯救与减损--贯穿了整个收藏史。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扪心自问:艺术只属于少数人是正确的吗?为了向世人展示而创作的作品,最终却被锁在保险库里,让那些没钱跨进私人住宅门槛的人看不到,这公平吗?

历史上有许多收藏者发挥了天意作用的例子。洛伦佐-美第奇 Lorenzo deMedici )不仅是一位精明的政治家:他发现了年轻的米开朗基罗的天赋,并给予他成长的空间。伊莎贝拉-德-埃斯特( Isabella dEste)在曼图亚(Mantua)的收藏,塑造了一个 “studiolo ”模型,至今仍让我们着迷。20 世纪,佩吉-古根海姆(Peggy Guggenheim)通过购买那些博物馆都不想要的作品,拯救了整整几代美国和欧洲艺术家,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它们变成了不可或缺的杰作。在这些案例中,收藏家是在作品成名之前就相信它们的人,是在公共机构没有能力保存它们的时候保存它们的人,是在其他人遗忘它们的时候将它们传承下去的人。如果没有收藏家,很可能整个艺术运动都不会留下痕迹。

奥塔维奥-范尼尼,米开朗基罗向大帝洛伦佐展示《神仙头像》(1638-1642;壁画;佛罗伦萨,皮蒂宫,圣乔凡尼厅)
奥塔维奥-范尼尼,《米开朗基罗向大帝洛伦佐展示花仙子头像》(1638-1642;壁画;佛罗伦萨,皮蒂宫,圣乔凡尼厅)
提香,《伊莎贝拉-德-埃斯特肖像》(1534-1536;布面油画,102.4 x 64.7 厘米;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
提香,《伊莎贝拉-德-埃斯特肖像》(1534-1536;布面油画,102.4 x 64.7 厘米;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
佩吉-古根海姆在威尼斯威尼斯宫,20 世纪 60 年代初。她身后是费尔南-莱热 1919 年创作的《城市中的男人》(Les Hommes dans la ville)。所罗门-R-古根海姆基金会。摄影档案 Cameraphoto Epoche。捐赠,Cassa di Risparmio di Venezia,2005 年。
佩吉-古根海姆在威尼斯威尼斯宫,20 世纪 60 年代初。她身后是费尔南-莱热 1919 年创作的《城市中的男人》(Les Hommes dans la ville)。所罗门-R-古根海姆基金会。摄影档案 Cameraphoto Epoche。捐赠,Cassa di Risparmio di Venezia,2005 年。

但也有黑暗的另一面。每当一件作品被私人收藏,它至少部分地离开了公共生活。它不再可以自由观赏,不再容易被研究,不再属于共同遗产。例如,许多意大利未来主义作品在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被卖到国外,当时未来主义还没有得到机构的大力认可。博乔尼和塞韦里尼的许多画作最终被外国私人收藏,有些甚至已经失传。布里、丰塔纳和曼佐尼的作品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被有远见的私人购买,然后闭门谢客。

这些作品并没有被毁坏:它们还活着,有人看管,有保险。但它们是隐形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看不见的作品就是残缺不全的作品。因为艺术只活在观赏者的目光中,只活在解读它的群体中。如果一幅画被挂在一个难以接近的客厅里,它的声音就会消失,或者说:它的受众会越来越少。矛盾就在这里出现了:艺术既是物品,也是语言。它是可以买卖和拥有的物质。但它也是一种集体的声音,是一个时代的见证,是一个普遍的故事。将艺术品视作其他物品,如土地、别墅、珠宝,就等于将其贬低为商品。但与此同时,否认它是私有财产的可能性,就是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没有私人的经济支持,许多艺术品就不会存在。

当代收藏在这两极之间摇摆不定。一方面,向公众开放的大型收藏,如威尼斯的皮诺、米兰的普拉达、迈阿密的鲁贝尔,它们将私人资产转化为集体享受的场所。另一方面,数以千计的作品被锁在保险库中,被当作金融资产,像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一样在拍卖会上交易。同样是这些作品,根据其命运,可以被 “拯救”,也可以被 “扣押”。

巴黎商业交易所,皮诺收藏馆的场馆之一
皮诺收藏馆所在地之一的巴黎商业交易所
普拉达基金会。照片:Bas Princen
普拉达基金会。照片:Bas Princen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一个道德问题:艺术品真的属于购买它的人吗?或者说,在它被创作出来的那一刻,它是否也属于承认它是见证的社会?公共博物馆中的卡拉瓦乔作品是我们民族身份的一部分。私人收藏的布里作品也应被视为同样的作品。然而,后者却远离了公众的视线,沦为一种投资,一种身份的象征。这合法吗?在法律上是的。但在文化上,这合法吗?

然而,我们不能将收藏家妖魔化,而是要重新定义他的角色。不再是孤独的狱卒,而是共享的保管人。不再是绝对的主人,而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这种契约承认艺术是一种共同利益,即使它属于私人所有。一些工具已经存在:向博物馆提供长期贷款,为向公众开放藏品的博物馆提供税收优惠,提供可访问的数字档案来记录作品,即使这些作品并不可见。但还有更多工作要做。我们需要改变心态:认识到作品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它的价格,而在于它与许多人交流

作品被锁在保险库里,看不见摸不着,就像一本书没人读,就像音乐没人听。是的,它活着,但以何种方式活着?也许收藏家真的是当代艺术 伟大主角,但对他们作品的评判取决于这一点:取决于他们有多愿意让他们守护的作品继续生存、流传和被观看。毕竟,我们要问自己的问题不再只是谁拥有艺术,而是谁能看到艺术。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关系到私人收藏的命运,也关系到我们文化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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